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新保字〔2025〕222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增发的2500万股股份,向其增资154,448,135.32港元。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增资事宜。
三、你公司后续应加强对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有关要求,有效防范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