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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資產(香港)為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華資產」)及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保險」)共同出資設立的香港資產管理公司,兩者分別持有新華資產(香港)60%及40%股權。新華資產(香港)是新華保險於中國境外的全球資產配置及投資平台。新華保險是一家市場佔有率位居國內壽險市場前列的全國性大型壽險企業,其控股股東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保險於2011年12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步上市(股份代號:HK.1336;SH.601336)。新華資產是2006年7月成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由新華保險控股,持股比例超過97%。經營範圍包括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諮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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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26
清盤呈請案件應訴律所選項目招標公告
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其參股公司(HCCW 183/2026)案件應訴律所選聘招標公告 一、邀請招標函 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資產香港”)就其參股公司案件的應訴事宜(HCCW 183/2026),進行招標,請投標機構按招標檔要求編制並提交投標檔。 項目名稱:應對香港高等法院應訴律所選聘專案 招標單位: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招標檔發出時間及方式:2026年3月27日以電子文檔方式發出 答疑方式:請於2026年4月11日17:30前將澄清問題發電子郵件至專案聯絡人 投標截止時間:2026年4月11日下午17:30 投標方式:截止前將投標檔以電子文檔(蓋章掃描版)+紙質正本(郵寄)方式提交(紙質檔郵寄位址同辦公位址) 聯繫方式: 聯絡人:Ms ZHENG Haohao 鄭好好女士 聯繫電話:(852) 5178 8943 電子郵件:zhenghaohao@nccmc.com.hk 辦公地址:香港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二期2701-2705室 二、招標要求及相關說明 1、專案概況及招標範圍 (1)項目概況:新華資產香港作為香港高等法院受理的就其某家參股公司提起的清盤呈請案件第一答辯人,需選聘律所提供全流程應訴法律服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2)招標範圍:本案全流程應訴法律服務,週期自律所中標至辦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梳理、文書起草審核、出庭應訴、溝通協商、進展彙報等相關服務。 2、機構資質要求 投標律所須滿足:(1)為香港高等法院認可的合法執業律所,執業狀況良好;(2)核心團隊含具有香港高等法院出庭資格的律師,團隊負責人有不少於10年香港商事訴訟、公司清盤相關執業經驗;(3)熟悉香港相關法律法規,有香港公司清盤呈請案件成功案例;(4)有中資企業涉港商事訴訟服務經驗,瞭解兩地法律差異;(5)近3年無不良執業記錄及相關處分、糾紛;(6)有完善的品質管控及保密制度。 3、投標須知 (1)按招標檔要求編制投標檔,否則視為無效;(2)投標檔文字及數位清晰,塗改需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3)截止後不得修改、撤回投標文件,逾期不予接收;(4)保證投標資料真實有效,虛假陳述將取消資格並追究責任;(5)不得轉讓投標權、串通投標,否則投標無效。 4、投標檔內容 提供正本1份、副本3份,電子文檔為蓋章掃描PDF版,按順序裝訂,包括:(1)律所及團隊簡介(附資質、成員資訊及證明);(2)近5年類似案件經驗;(3)本案大致應訴服務方案(策略、流程、分工等);(4)法律服務報價方案(包括收費方式、費用明細、稅費說明;建議優先按訴訟主要階段(如初步應訴、證據交換、庭審及判決執行等)分階段報價,並可提供假設結案週期為一年、兩年或兩年以上的年度封頂報價作為參考);(5)服務保障措施(溝通、保密等);(6)可證明專業能力的其他補充材料(無涉密內容);(7)投標相關授權文檔。 5、費用說明 (1)投標機構自行承擔編制、遞交投標檔的全部費用;(2)投標檔及相關資料不予退回,需自行留存;(3)中標服務費按委託協定支付,稅費按相關法規各自承擔。 6、招標申明 (1)投標機構疏漏導致無法履約的後果自行承擔,疑問可在答疑期諮詢;(2)不接受未接納投標單位的查詢,不解釋未中標原因;(3)有權補充、修改招標檔並書面通知投標機構;(4)對本次招標擁有最終解釋權。 三、評標相關說明 1、評標 採用綜合評估法,新華資產香港將成立評標小組,對有效投標檔進行審查評估,形成評標報告並完成審批後,向中標機構發《中標通知書》。 2、評標原則和方法 評標小組遵循公開、公平、公證的原則,將對投標檔從律所資質與信譽、團隊能力與經驗、服務方案、報價合理性、服務保障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以“品質、價格雙優”的服務作為擇優錄取的重要標準,招標機構不承諾最低投標價的單位為中標機構。 3、中標後續事宜 (1)中標機構收到《中標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聯繫新華資產香港,協商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協定》;(2)按協議及投標承諾履行義務,違約將被解除協議並追究責任。 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招標公告詳情內容及附件: https://www.ncamc.com.hk/upload/company/12/self/69c6082e39c51.pdf  
27-02-2026
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團體醫療保險招標公告
一、邀請招標函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华资管) 現就團體醫療保險計劃進行招標。 請投標機構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內容,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參加此次投標。 1、項目名稱:新華資管團體醫療保險計劃 2026-2027年度 2、招標單位: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3、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4、招標文件發出時間及方式:2026年2月27日以電子文檔方式發出 5、答疑方式:如有需澄清問題,請於2026年3月14日17:30 前將問題發電子郵件至項目聯絡人。 6、投標截止時間:2026年3月14日下午17:30 7、投標方式:請於投標截止日期前將投標文件通過電子文檔或致函方式發送給項目聯絡人。 8、聯繫方式: 聯絡人: Ms Gemma Wong(王女士) 聯繫電話:(852) 29656109 電子郵件:gemmawong@ncamc.com.hk 辦公地址:香港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二期2701-2705室 二、招標要求及相關說明 1、项目概況及招標範圍 (1)项目概況: 為提高公司員工醫療保障,減輕員工及家屬看病就醫負擔,根據香港行業慣例,擬為公司員工購買團隊醫療保險。 (2)投保人數: 新華資管參保員工及家屬人數90 人,保險分三個層級,PLAN001 人數為14人( 其中员工5人,配偶3人,子女6人), PLAN002人數19人(其中员工6人,配偶6人,子女7人), PLAN003 人數為57(  其中员工25人,配偶13人,子女19人)。 (3)招標範圍: 2026年-2027 年度醫療保險服務:包括門診及專科、住院及手術及年度體檢項目保險( 具體保障內容參見附件) 2、機構資質要求:投標機構須為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登記冊列明的獲授權保險公司。 3、投標須知 (1)投標機構在編制投標文件前,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各項內容,並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參與此次投標; (2)投標文件的文字及數字應清楚,不得塗改,若修改必須在修正處加蓋投標機構公章; (3)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後,投標機構不得再追加任何內容; (4)投標機構應保證所提交的資料是真實的。 4、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簡介:請提供貴公司的背景信息,包括成立時間、規模、經驗以及貴公司在保險行業的地位和聲譽、產品和服務、醫療服務網絡覆蓋範圍、索賠處理、客戶疑問解答和其他相關服務的介紹; (2) 團體醫療保險計劃的詳細內容和報價。 4、費用說明:投標機構應承擔其編制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新華資管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相關費用,所有投標資料亦不予退回。 5、招標申明 (1)若因投標機構對於招標文件閱讀馬虎、誤解或其他原因所導致中標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投標機構負責。若對投標內容有疑問,可以通過電話或電郵咨詢; (2)新華資管不接受未被接納投標單位的查詢,也不對不接納報價原因作出解釋; (3)新華資管不對未中標原因作出解釋。 三、評標相關說明 1、評標 本次評標採用綜合評估法,新華資管將成立評標小組, 負責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估和比較。評標小組將評標結果形成評標報告,完成招標審批手續后,將向中標機構發出 《中標通知書》。 2、評標原則和方法 評標小組遵循公開、公平、公證的原則,將對投標文件從保險公司的商譽、團體醫療保險保費價格、理賠程序、體檢服務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以“品質、價格雙優”的服務作為擇優錄取的重要標準,招標機構不承諾最低投標價的單位為中標機構。 四、團體醫療保險費用說明 團體醫療保險費用每年受公司員工數量、年齡、保險計劃的詳細內容(保障額度)、保險索償金額等諸多方面因素影響,本次招標僅根據新華資管現有員工數量及過往索償情況要求提供報價。       招標公告詳情內容及附件: https://www.ncamc.com.hk/upload/files/1/file/69a1736389f78.pdf
02-12-2025
守望相助,新華資管香港公司馳援宏福苑火災受災同胞
11月26日下午,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多棟住宅樓突發火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災情發生後,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密切關注受災居民需求,並將通過相關渠道捐款港幣100萬元,用於支持救援、安置及災後重建工作。   12月1日,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前往宏福苑現場吊唁遇難者,並向受影響居民表達深切慰問。公司同時計劃組織員工參與後續社區幫扶與重建志願服務,盡己所能為災區群眾提供支持。      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始終秉持“責任與擔當”的企業精神,堅決貫徹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救災工作的指示要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攜手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幫助受災同胞渡過難關、重建家園。     我們向奮戰在救援一線的消防、醫護及各類支援人員致以崇高敬意,並將持續關注災情進展,全力支持災後恢覆。